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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10014A號通告延長收件相關資訊

  • 2021/06/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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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刊登人員:施 惠娜

一、臺教文(六)字第1100074093號。
二、申請期限延長至民國110年6月14日23:00止,詳如附件華語教學助理國外學校任教第110014A號通告。

相關附件 第110014A號通告-美國明尼蘇達州Lakes國際語言學校.pdf